新南威尔士州印花税
新的政策总会带来新的困惑,特别是当政府出乎意料地开始征收印花税的附加税时。
新南威尔士州财政部长贝里吉克连(Gladys Berejiklian)宣布了州财政收入立法修正案(预算措施)法规 2016的改变后,影响了海外人士购买或拥有的住宅物业印花税相关事务。
以下是当前的情况:
我是海外人士吗?
一般来说,是的,如果你符合:
- 个人,基本不在澳大利亚居住
- 团体,其中该人拥有重大权益
- 信托的受托人,其中该人持有重大权益
- 外国政府
不是,如果你符合:
- 澳大利亚公民,无论你居住在哪里
- 持有特别类别签证的新西兰公民,或者澳大利亚永久居民,你在过去12个月内累积在澳大利亚居住200天
什么是印花税?
新南威尔士州对出售和转让土地合同时,所征收的税款。 买方或承让人有责任缴付税款,该税款根据该物业的总应课税价值计算的。
交易物业的价值 | 税率 |
$0 - $14,000 | 每$100征收$1.25,或部分价值 |
$14,001 - $30,000 | 超过$14,000的部分,每$100征收$1.50, 外加$175 |
$30,001 - $80,000 | 超过$30,000的部分,每$100征收$1.75, 外加$415 |
$80,000 - $300,000 | 超过$80,000的部分,每$100征收$3.50,外加$1,290 |
$300,001 - $1M | 超过$300,000的部分,每$100征收$4.50,外加$8,990 |
超过$1M | 超过$1M的部分,每$100征收$5.50,外加$40,490 |
豪华房产超过$3M | 超过$3M的部分,每$100征收$7.00,外加$150,490 |
表格来自于osr.nsw.gov.au
什么改变
自2016年6月21日起,海外人士购买住宅物业的附加税为4%。附加税是加在除购买住宅物业的应付的印花税之上。简而言之:
- 海外人士将在购买时缴纳9.5%的印花税
- 4%的附加税适用于在2016年6月21日之后交换的购买合同
- 必须分析每个房产交易,以确定买方或卖方是否为海外人士
- 海外人士将不再享有推迟12个月缴纳楼花的印花税政策
- 所有有责任缴纳印花税的受让人和转让人必须递交申报表
- 目前新政策尚未适用于商业物业,例如酒店
此附加费也适用于土地交易,土地所有人有责任缴纳印花税,如果:
- 土地所有人拥有的一个或多个房产属于住宅物业,和
- 买方是海外人士并从土地所有人处中购买份额或者股份
此外,从2016年7月1日起,转让商业资产将不再需要缴纳印花税,转让商业资产的信托也不必申报。
本文的内容旨在提供指导性总则,请联系我们,就您的具体情况寻求法律咨询。有关更改后的完整详细信息,可以从OSR获取。